校内各院(系)、部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汉语作为世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也随之走向世界,掀起学习热潮。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更好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2020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及要求可登录网址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的我校教龄或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周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周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 申请人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院(系)、部门初审,由党政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并准备在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荣誉证书或补充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0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材料清单”),将申请表及附件全套材料提交所在院(系)、部门初审。
(二)部门审核
各院(系)、部门为初步审核通过的教师出具单位推荐信,由党政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至我处进行校内审核。
我处将对各院(系)、部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报请学校进行审议核定。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申请,审核将不予通过。
五、 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部门于2020年7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当面报送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二办公区204室
六、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安排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将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录取派出函或同意资助派出公函,我处将以正式录取通知为准,协助各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所有教师赴任前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培训合格。教师外派期间须遵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部门大力支持国家国际中文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选拔推荐,并按时间节点向我处报送。
联系人:邓老师、伍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30297
地址: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2办公区204室
附件:1、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表
3、2020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及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提取码:2hma)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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